2023年9月12日,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調制乳》(征求意見稿)(以下簡稱《征求意見稿》)的函,要求相關單位于2023年12月15日前反饋意見。該標準曾于2020年8月31日征求過一次意見,本次為第二次征求意見。食品伙伴網將此次征求意見與2010版內容進行比較,其修訂內容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:
調制乳產品品類豐富,可滿足不同人群需求,為適應行業發展方向,不宜對產品成分做單一限制。故將標準適用范圍進行調整,刪除依據脂肪含量對分類的限定。
術語和定義
刪除調制乳定義中以生牛(羊)乳中牛(羊)的限制,改為以生乳、濃縮乳制品、乳粉中的一種或多種為主要原料。同時,對調制乳定義中“不低于80%”的含義予以明確,即“每 100g 調制乳中乳固體的含量,不低于 80g 乳中乳固體的含量”。
原料要求
新增對生乳原料的限定,即應符合GB 19301中生牛(羊)乳的規定。為與調制乳術語定義匹配,新增以濃縮乳制品及乳粉作為原料的要求。
感官要求
隨著養殖水平的提升,原料乳中乳脂肪含量較之前有所升高。在貯存過程中,脂肪上浮屬于產品固有特性,而非質量問題,不存在食品安全問題。因此征求意見稿的感官要求中增加“允許少量脂肪上浮”的要求。
理化及微生物要求
因調制乳2010版標準中脂肪的檢驗方法標準GB 5413.3已廢止,故此次征求意見稿將GB 5413.3更新為 GB 5009.6 第三法。
鑒于修訂中的GB 29921已將乳制品納入其中,2010版標準中的金黃色葡萄球菌、沙門氏菌的限量要求不再具體規定,改為“致病菌限量應符合GB 29921的規定”。新增對商業無菌產品的說明,將“采用滅菌工藝生產的調制乳應符合商業無菌的要求”調整為“產品達到商業無菌狀態的調制乳應符合商業無菌的要求”,避免因對滅菌工藝理解不同造成的歧義。
標簽標識要求
“復原乳”標識的位置要求發生改變,由與產品名稱標識在“同一主要展示版面”調整為“同一展示版面”,與GB 7718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》(征求意見稿)保持一致。
新增對調制乳產品名稱及產品類別的描述。即調制乳產品可以根據產品特性使用“××奶”或“××乳”作為產品名稱,并在產品標簽上標示產品類別“調制乳”或“××調制乳”。
由于市場上存在部分脫脂調制乳產品,且行業內以“全脂、脫脂和部分脫脂”描述不同脂肪含量的方式沿用時間較長,故征求意見稿中新增產品名稱中可以增加“全脂、脫脂和部分脫脂等”的描述。
結語
目前,該標準仍處于征求意見階段,食品伙伴網提醒廣大食品企業,可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反饋意見,關注標準的制修訂動態,提前做好相關產品銜接準備工作。